現將《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政策解讀如下:
一、《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起草的背景
《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產業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農扶辦〔2019〕98 號)、《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扶貧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粵農扶辦〔2020〕63 號)、清遠市扶貧開發辦公室《關于開展扶貧資金資產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清農扶辦函〔2020〕3號)等文件,要求各縣(市、區)制定本地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為扎實推進我區脫貧攻堅工作,進一步壓實脫貧攻堅任務,確保脫貧攻堅任務如期完成,由我辦牽頭草擬了《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明確了我區扶貧資產管理、資產收益分配等方面的內容。
二、《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目標任務
加強我區扶貧資產規范管理和有效利用,落實扶貧資產建后管護責任,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成效,確保我區扶貧開發項目發揮長期效益。
三、《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的主要內容
《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共分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權屬界定,明確了扶貧資產的范圍、分類、權屬。
第二部分是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工作的責任分工。
第三部分是扶貧資產的經營要求。
第四部分是明確扶貧資產的收益分配。
第五部分是明確扶貧資產的監管。
第六部分是明確責任追究。
第七部分是附則。
四、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工作責任分工
(一)堅持高位推動。成立清城區扶貧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由區委書記任組長。區扶貧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對全區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進行統籌,負責做好頂層設計、重大決策、推動落實、系統監管、日常監督、解決重大問題等。
(二)明確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局(區扶貧辦)是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的牽頭執行部門,負責區扶貧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向區扶貧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意見、建議;區財政局負責做好扶貧資產及收益分配的監管和績效考核;區審計局負責扶貧資產及收益分配的審計監督;各街(鎮)負責監督管理行政村扶貧資產及收益分配,并及時將資產變化情況報區農業農村局(區扶貧辦)備案;村委會負責行政村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工作。
五、扶貧資產管理及收益分配的監管
(一)實行分級監管。將扶貧資產納入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管理,及時分級采集轄區內扶貧資產基礎信息,更新收益分配等變動情況。分級落實監管責任,村級組織實施的項目產權歸屬各行政村,由村委會監管;區級組織實施的項目產權歸屬區政府,由區農業農村局(區扶貧辦)監管。
(二)實行臺賬管理。實行區鎮村三級扶貧資產管理臺賬,各村按照扶貧資產分類建立扶貧資產管理子臺賬,報送鎮建立扶貧資產管理分臺賬;每年各鎮要按照資產分類匯總一次,報送區農業農村局(區扶貧辦),由區農業農村局(區扶貧辦)建立區級扶貧資產管理總臺賬。全部實行集中動態管理。
(三)實行公示制度。扶貧資產管理和資產收益分配使用情況實行公示制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審計部門根據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情況開展階段性專項審計,保障資金資產安全。
(四)實行專賬核算。區鎮村要對扶貧資產收益分配使用實行專賬管理。區扶貧、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要全過程予以監督。區鎮村要對資產收益分配的使用方案、會議記錄、公示、資金撥付、圖片等材料及時歸檔,形成專項檔案。